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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“旧事”不该拍,而是“旧人”被写成了工具
《女孩不平凡》的争议核心并非拍不拍“旧事”——同性恋还在面对歧视,形婚、出柜难题依然存在,再拍一遍无可厚非。真正让大量观众感到不适的,是导演用自恋式的自传笔法,将身边女性都写成服务主角成长的工具人,却拒绝让主角承担任何道德瑕疵。结果就是:一部本该动人的成长史,变成了一部精致的自我感动影像。
豆瓣短评里有一条说得很准:“文本很疲弱,但真正令人不适的是那种强烈自我耽溺的味道。”另一位观众更直接:“你让余香凝和廖子妤再百合也没用。”——演员再好,也救不回一个拒绝审视自己的主角。
回头看三段恋情里的女友们:初恋学姐 Faye,几乎是标准的“直女启蒙者”,在教会主角探索自我后就消失,多年后重逢已是结婚生子的异乡人;大学时期的晴,热烈、包容、愿意为爱放弃一切,却只换来主角的不告而别;香港时期的贝,理性、务实、试图规划未来,却被主角视为压力的来源。这三个人,没有一个人拥有完整的欲望与困境,她们的出现、存在、离开,都只是为了推动主角的“顿悟”。
这不是在拍真实的人,是在拍主角人生里依次登场的 NPC。
三段式结构下的情感失衡:主角为何无法被共情
电影用了倒叙三段式:34 岁的香港篇、22 岁的台湾篇、17 岁的澳门篇。结构本身不新鲜,但隐藏的问题是:主角阿欣在每段关系中都是“逃离者”,而叙事从未要求她面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与冷暴力。
最让人难以忍受的是台湾篇。阿欣和晴吵架,吵到不可开交,下一秒两人就激烈地亲吻、做爱。这不是亲密戏,这是用性爱代替沟通的逃避。而主角从未反思这种模式有什么问题。事后她甚至和暗恋自己的学妹暧昧不清——叙事对此的处理是:镜头一转,她已经离开台湾,留下晴独自消化一切。
澳门篇有一处细节很值得玩味:辩论赛上,阿欣大声说“我认为白天比夜晚对人类更有益”,但夜晚她却和学姐在街头滑滑板、涂鸦、拥抱亲吻。这个矛盾是成立的——少女在自我认知与现实期待之间的拉扯。但问题是,这种拉扯在后续段落中从未被深化,反而被主角的“做自己”口号简单覆盖了。
观众无法共情,不是因为主角有缺陷,而是因为叙事拒绝让她面对缺陷。她可以出轨、可以冷暴力、可以一走了之,但电影从未让她付出任何代价。有观众在评论区说:“性别转换,如果女主角是男生,会被骂渣男、海王、自私、巨婴。”这话虽然刻薄,但戳中了要害。
当“做自己”成为免罪金牌:私人表达与公共叙事的边界
导演徐欣羡在映后访谈中说,电影“底有很多我自己的东西”。这当然可以理解。但问题在于:当个人经历被包装成具有普遍性的少数群体叙事时,创作者需要承担更严谨的情感逻辑与道德审视。本片恰恰在此处失守。
台湾篇里,阿欣对晴说:“不表达自己的观点就没有任何的意义。”这句话本身没有错,但当它从一个刚刚对伴侣实施了冷暴力的人口中说出时,就变成了一种自我辩护。主角的“做自己”背后,是拒绝为他人负责的任性。
香港篇的结尾尤其让人困惑:阿欣突然对贝说“我们结婚吧,我有葡国身份证”。这句台词在电影里被处理成一种顿悟式的解决,但在现实中,它更像是一种逃避——用婚姻来回避所有未解决的矛盾。有观众直言:“结尾那个突然结婚真的有点雷到我了。”不是反对结婚,而是这个转折缺乏情感铺垫,像是导演自己写累了,直接写了个“happy ending”。
澳门篇的初恋学姐 Faye 多年后出现,已经结婚生子。阿欣看着她的家庭,终于释怀。这个镜头本可以成为主角成长的标志,但问题是:Faye 的婚姻幸福吗?她经历了什么?电影完全不关心。她只是作为主角释怀的道具出现,然后消失。
整部电影就像导演写给自己的情书:所有伤害过她的人都被原谅了,所有被她伤害过的人都被遗忘了。而主角自己,永远是那个“不被理解的天才”。
《女孩不平凡》当然不是毫无优点:演员养眼,澳门地缘文化的呈现有新鲜感,部分镜头(比如夜晚躺在喷泉旁)确实拍出了少女心事的质感。但这些优点无法掩盖它在情感处理上的根本缺陷。当一部自传电影让观众觉得“主角真该被骂一骂”时,创作者或许该反思:你到底想表达什么?
私人表达和公共叙事之间,有一条边界。跨过去,是真诚的自省;退回来,是自我耽溺。《女孩不平凡》恰好站在了边界的内侧。它拍得很用心,但用心不等于动人。